進口產品是否一定要在產品銘牌和外包裝同時標注原產地?還是說銘牌標注了,外包裝可以不用標注,或者外包裝上面標注了,銘牌上面不用標注原產地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國務院令第416號)第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原產地標記實施管理。貨物或者其包裝上標有原產地標記的,其原產地標記所標明的原產地應當與依照本條例所確定的原產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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